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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未注册商标权利的具体内容
来源:2009年第14期 作者:毛乃木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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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商标权利的内容一般认为,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以对注册商标的支配为其权利内容的。这种支配权大致包括:使用权、禁止权、续展权、转让权、许可权等诸多权项。商标权利的具体内容更主要的是表现在使用权和禁止权两个方面。其他如续展权、许可权、转让权的权利,笔者认为只能算是商标权利相关权利或延伸权利。商标权是以使用权和禁止权为核心的,对于未注册商标因其使用而产生何种商标权而言,可以肯定的是其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是不同的,这也体现了我国提倡商标注册的主导意识。二、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未注册商标可以灵活用于各类商品或服务上,完全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及时变换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,未注册商标使用权的行使在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为前提下,要比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显得更为灵活,辐射范围也没有限制,这也是其大量存在的原因之一。我国《商标法》规定,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得冒充注册商标,且不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。尽管两种商标的使用权都体现在自己的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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